各潜在供应商:
广安市妇幼保健院拟对智慧医院建设项目(新院区)开展市场调研,对拟征集建设方案和市场报价,欢迎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条件的潜在供应商递交相关资料现场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征集项目
本次拟市场调研征集方案的项目为:广安市妇幼保健院智慧医院(一期)建设项目(简称一期项目)。
二、征集要求
(一)医院基本情况和建设规模
一期智慧医院建设应用规模:广安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建设业务用房规模约2.5万平米,规划开放床位约300张,包括妇科、产科、儿科、新生儿科四个病区,约3-5个手术间。
(二)项目规划建设目标
一期项目以“441”为建设标准,即国家电子病历评级四级、互联互通四乙,四川省智慧医院一星为本期项目建设目标,以“总体规划,分布实施”为原则。
(三)建设周期
以8个月以内建设达到总体目标任务。
(四)方案标准
1.根据国家、省、市卫生主管部门事业规划,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综合研判数据中心、软硬件、网络资源现状,出具专业性强、实用性强、对实现总体目标具有极强推动力的建设方案。
2.方案应从“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经济性”、“效益性”等几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3.医院现有老院区信息化建设久远,系统单一老旧不具有利旧价值,调研征集的方案与报价可按照新院区全新投入软硬件建设进行规划。应基本全新建设达到本项目“441”建设目标和建设应用规模的应用软件系统、基础支撑设施(服务器算力、存储、机房网络与达到三级等保要求的安全设备资源)。
4.方案应包含详细的软硬件建设内容清单,单项市场报价和报价总价。所报价格应符合调研厂商近五年来按照相同内容相同建设等级相近建设规模的类似项目市场平均中等价位。
5.建设清单中每一项内容应对标国家电子病历评级四级、互联互通四级乙等、四川省智慧医院一星级评审的详细条款,并体现在清单中。
6.方案还应包含具体的项目推进计划实施周期表。
三、邀请参加市场调研的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调研工作精力有限,本次市场调研征集具有四级电子病历、四甲互联互通、四川省三星级智慧医院(或国家医院智慧服务评级二级及以上)建设,近5年具有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智慧医院建设成功经验,且具有自主开发知识产权的HIS系统、LIS系统、电子病历系统和医院信息集成平台的潜在供应商调研方案与报价。
四、纸质文件要求(所有资料要加盖公司鲜章,现场报名递交)
(一)封面、目录(请在封面上打印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编写页码,装订成册纸质文件一式四份,单独密封,需在密封袋骑缝密封处加盖递交单位公章)。
(二)产品详细方案(内容要求参见“二、征集要求”第三点)及报价,列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证照复印件:有效营业执照。
(四)参加报名的人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参加报名的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报名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注:我院此次方案征集活动流程透明、公开,各潜在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协商、串通,一经发现将列入诚信黑名单。
五、电子文档
各参加方案征集的报名人员需将提交的纸质文件的电子版单独用U盘存储并密封,在报名时交医院留存。
注:本次调研方案征集公告不属于政府采购行为,仅用于医院对本次信息化建设进行综合了解,供院方制定需求及预算提供参考。
六、报名参加纸质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日期
(一)报名范围:凡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报名参加。
(二)报名、递交材料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9月8日下午17:30(工作日内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前,派员到广安市广安区滨河路二段16号五楼总务科办公室,并递交前述“三、对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相关资质资料、“四、纸质文件要求”相关资料和“五、电子文档”数据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 高老师
联系电话:15508261170、0826-2349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