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组织报名、综合面试考核等程序,确定刘欢为拟聘用人员,现进行公示,公示期(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13日)。干部群众如有异议,请向市妇幼保健中心办公室书面或电话反映。如未收到相关反映,我院将在公示期满后聘用该同志。
电话:0826-2349059。
广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6日